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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全国丧葬礼俗改革暨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座谈会召开后,全国积极响应贯彻关于殡葬移风易俗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致力于打造现代丧葬礼俗培育阵地。殡葬改革在全国各地尤其是乡村地区大刀阔斧的展开,阶段性的成果则具体表现为丧葬仪式的简约化和火化遗体的高接受度。在各地普遍接受遗体火化时,Z镇的传统丧葬文化中社会舆论机制让Z镇的丧葬改革明显滞后。殡葬改革的宣传工作在Z镇早早启动,奈何同姓血亲纽带紧密,往往介于村庄人际关系网络的牵制不便进行管理,相关改革工作往往停留在口号阶段,民众们也都不以为意。

在前期,当政府加大施压后,出于照顾朝夕相处的基层干部“面子”,不让他们工作为难,会象征性的简化仪式,控制丧事规模,但往往后期会尽可能的修建豪华型墓,以弥补之前仪式的简化。直至2019年3月发生变化,Z镇召开开展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推进会,会上指出Z镇殡葬改革落实慢,民众接受度不高,坟地占有面积大影响新一轮Z镇的乡村发展建设的问题。会上当即决定2019年底建设完成统一规划的公墓区,要求干部领导发挥带头动员作用,并当场宣誓。Z镇下设有八个党支部,集镇面积约为2平方公里,城镇建设已经完成第一期规划,正进行第二期规划。目前政府办公地位于N村党支部,N村党支部属于集镇中心,优惠经商办厂用地。N村是农民进镇建房的密集区,购销两旺,是厂商入驻的首选。N村的居民以S姓与W姓为主,被访者SQX是N村党支部负责人也是S姓家族中的成员,辖区范围内最大规模的一个祖坟小山包有大大小小34座散坟,其中16座属于S姓,11座属于W姓,其余是镇上后来迁入户所有。曾经有多个厂商表明想入驻,都受制于可使用土地面积的有限。毫无疑问,N村成为本次会议的最大争议点。迫于会议上的工作压力,SQX书记当场答应宣誓,并承诺一旦迁坟工程启动,自家血亲的6座散坟将首批迁入公墓山。
此次迁坟事件由Z镇乡镇政府以殡葬改革为契机,实则出于乡村建设而带领实施的工厂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土地流转行为。Z镇此次迁坟事件的处理步骤与我国目前基层地方政府日常事务管理的逻辑是一致的。即先由基层地方政府充当国家意志的代表,通知在村庄政治格局占据重要位置的村支书和村主任,再由村委汇集村民意见,最后形成统一意见后的行政决议。但是实际上,村民往往在第一个环节就将地方政府的通知视作一种行政命令,村委会的会议往往只是一种“走过场”。当此次的土地流转涉及丧葬用地,Z镇镇政府如何在贯彻国家意志时尊重村民集体意志的情感趋向?
会议结束后,村民提及迁坟相关事件,舆论意见非常一致,坚决反对,达成共识只要在最后迁坟意见书上拒绝签名,少数服从多数,到时候乡镇政府也无法强行迁坟。这与当前的乡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与农民“土地观念”是紧紧关联的。但是制度方面也同样授予了基层地方政府土地管理方面的权力。《土地管理法》曾明确指出:“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这一规定保证了基层地方政府对于集体所有土地的主动权,但是要完成土地的流转和征用单凭正式权力的授予是远远不够的,基层地方政府为了保证完成土地的流转和征收的同时,避免村庄人情网络的冲突和村庄秩序的运行风险,将倾向于寻找一个合作群体。在以下几件N村迁坟事件前期的动员性预热事件中,我们可以挖掘探讨基层地方政府在处理此次迁坟事件中对于合作对象的选择和关系建立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