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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凤翔村施炼康老先生的介绍:“白族的丧葬仪式是效仿了汉族的丧葬传统,最开始的时候是非常复杂的,有很多繁文褥节,每一步都有它要表达的意思,”结合文献资料可看出汉族的丧葬仪式对凤翔村丧葬仪式有深刻的影响。
苏州名流园,上海公墓

早在夏商周时期,古代贤能之士就制定了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据《仪礼》记载,周朝初期就有十七项礼仪,其中就包括丧礼。在我国古代,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贫民,都十分重视丧葬仪式,一方面是因为民间存在着灵魂不灭的观念,一方面也是儒家孝道思想和祖先崇拜的作用。在唐朝时期,杜佑的《通典》卷一三八(开元礼纂类三三)中有详细的记载了自古传下来的丧葬礼仪程序,程序繁多,根据亡者社会地位的高低去增减程序。由于丧葬仪式繁琐,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历代有识之士甚至提出丧事简化的主张,如范哗《后汉书·王堂传》:“年八十六卒,遗令薄敛,瓦棺以葬。”此外还有樊宏、赵咨、郑弘、赵岐等人物传中都有提倡薄葬的主张。三国时期曹操也提倡薄葬,但是由于儒家思想的根深蒂固,直到近现代中国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对丧葬制度实行了强有力的政策。“厚养薄葬”、“丧事从简”的观念渐渐深入人心。
白族的人民不仅极富创造能力,还善于吸取汉族的先进文化。唐朝时期,洱源白族地区文化教育发展较快,呈现出“人知礼乐,本唐风化”的局面。在南诏后期到明朝嘉靖年间,白族主要受佛教思想以及势力影响,丧礼提倡火葬。据元代时期李京的《云南志略·诸夷风俗·白人》记载,白族“人死,浴尸,束缚令坐,棺如方柜。击铜鼓送丧,以剪发为孝,哭声如歌而不哀。既焚,盛骨而葬。”明代时期景泰《云南图经志书》②卷一《云南府风俗》记载,“土人(即当地白族人)死则浴尸束缚,置方棺中,或坐或侧卧,以方布令有室僧阿吁力者书咒八字,其上曰‘地、水、风、火、常、乐、我、净。’而饰以五彩覆于棺。”从上述记载足够说明佛教在白族丧葬仪式中充当重要的角色,对白族丧葬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明清时期,随着佛教在大理的衰落以及朝廷对禁止火葬政策的实施,大理从明朝嘉靖年间就开始实行棺葬,火葬形式逐渐从白族人民的生活中消失。明代后期,洱源地区的白族己经吸收了大量的汉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文化,丧葬仪式繁琐且规矩多。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文化基础设施不断改善,白族文化水平也有所提高,丧葬仪式程序在保存本民族文化特色的情况下有所简化。
目前,通过文献资料查阅和田野调查可知,凤翔村的丧礼也经历以上白族丧礼的发展,即南诏后期到明朝嘉靖年间的火葬、明朝嘉庆以后的土葬和改革开放后的薄葬。一方面是因为凤翔村所在的凤羽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也被称为“千年古镇”,它较为完整的将白族历史文化保留了下来,丧葬文化作为凤翔白族的核心文化之一,也有极大的可能被完整保存下来。另一方面是根据凤翔村施炼康老先生的介绍:“听老一辈的人说以前村里的丧礼是繁琐的,在解放初期经过改革,简化一些,但是大致程序还是不变的。”目前,根据笔者对凤翔丧葬仪式的调查来看,仪式的程序还是比较完整的。人去世后,主人家就会去请本村德高望重之士主持丧礼,凤翔村民称此人为丧事管事人。管事人依照亡者的家庭社会地位以及经济条件去决定举办此次丧事规模的大小。停枢在灵堂三天左右即行择地安葬,停枢期间,一般请道士念经,“超度”亡人,出殡前一般有朗诵经文、开丧、悬帛等仪式。在凤翔村的墓葬型式有很多种,“一般名为“一层轿”或“两道花门”,穷苦人只堆土为坟;而富家则竖“三碑四柱”、“城门洞”式的墓道,并立有石人、石马、石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