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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确殡葬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明确消费者的权限
由于殡葬行业具有营业性,因此殡葬消费者拥有普通消费者的权利,它包括安全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有关知识权、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权、监督权等等。由于殡葬业具有社会影响性和公益性,因此也决定了殡葬消费者受到一定的约束,必须要遵守三项义务:一是合法、合理的处理遗体的义务,遗体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中一种特殊的“物”,其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丧事承办人虽然拥有遗体的处置权,但必须在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下行使,绝不允许丧事承办人非法处置遗体,如在火葬区偷埋遗体、非法买卖人体器官等不法行为;二是遵守殡葬改革政策的义务,丧事承办人应当响应国家节俭办丧的号召,不应在公众场所举办遗体祭祀活动,妨碍公共秩序;三是维护公众利益的义务,当尸体处置与公众利益相冲突时,必须要以公众利益为重,例如或恶性传染病死亡的尸体必须按照《传染病防抬法》立即消毒火化或者深埋处理,而不能完全按照丧事承办人的意愿处理。
苏州名流园,上海公墓

2、明确殡仪服务机构的权限
由于殡葬业具有营业性,因此殡仪服务机构其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其中应该包括:公平竞争的权力,民营殡葬服务机构应当享受与公营机构一致的权利;批评和建议的权力,经营者有权对殡葬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对殡葬主管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①。由于殡葬行业具有社会影响性和公益性,因此殡仪服务机构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在殡葬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殡葬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殡葬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和监督检查,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证商品和服务的安全、提供商品和服务的真实信息、提供的格式合同不能存在不公平的条款、不得违背所发布广告的承诺。
3、明确监管主体权限
经营许可的批准机构,除了对最初的申请许可进行审定外,也应该有对殡葬服务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依法经营和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维护公共秩序。监督管理权应当包括:一是知情权,管理机构有权获得经营资料和经信息;二是现场检查权,管理机构可以派人进人现场进行例行的或即时的检查,以确信法律得到执行;三是调查取证权,对消费者控告的事项或者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凋查取证,以确定相关责任;四是罚款权,对违法、违规者予以罚金处罚;五是许可项目裁减权,对证明不适合的或者违法的许可服务项目予以裁减;六是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权,对有违法、违规或不正当经营活动的,可以暂扣经营许可证;对有严重违法情节的,可吊销许可证;七是警告训诫权,对违法、违规或者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予以训诫;)又是司法建议权,对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发现的犯罪行为,有权向司法机关告知、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