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动态
按照“统一标准、两级部署、多级应用”的建设思路,构建一体化殡葬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形成部省两级平台管理服务体系。民政部负责开发全国通用版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并推广应用,各地可通过直接使用该信息系统,或依据标准自行开发信息系统以及对已有信息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等方式实现部省对接。地方各级民政部门和各类殡葬服务机构建设必要的信息系统运行支撑环境,配备办公终端、光纤宽带、网络安全和智能化殡葬专用设备等相关设施设备,并及时更新维护。...
我国传统殡葬文化讲求“隆丧厚葬、香火永继”,意思是只有隆重安葬先人,后代才能得到祖宗庇佑,子孙绵延不绝。中国人重视孝道、注重等级、讲礼节,在融合儒、道、佛教思想之后,殡葬就披上了宗教神化色彩,也使得看黄历、测风水、烧纸钱等陋习延续至今。“人活有房住、人死有墓埋”的传统墓葬思想更是无形中助推了墓地价格的持续上涨。“厚葬”观异化为炫耀和攀比心理,人们错误地把丧事活动作为表露身份、财富、地位的社交机会,经济条件好的家庭大操大办,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也想尽办法“打肿脸充胖子”。讲排场、摆阔气的不理性消费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背道而驰。正是传统文化和畸形心理滋生了殡葬市场的不良风气。...
受传统文化观念和行政管理体制影响,人们忌讳于殡葬话题,更不愿意涉足该领域,加之长期的民政垄断也使得大众难以介入,所以我国殡葬专业一直处于传统教育机制忽略地带,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迟迟未建立。1995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招收第一届殡仪技术与管理的学生,拉开了我国殡葬专业教育体制的序幕,随后重庆、武汉、北京、安徽等地中专学校陆续开设殡葬专业。但目前我国开设殡葬技术相关专业的学校屈指可数。...
《河北省殡葬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将殡葬服务收费分为基本服务项目收费、一般服务项目收费、特需服务项目收费三类。它规定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由省物价局按照殡仪馆等级统一制定,而一般服务和特需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定价,但目前关于选择性服务市场定价的规范标准尚未出台具体文件,价格标准的模糊和不透明使得市场主体在私利驱使下抬高物价,高额收费。...
目前我国殡葬惠民政策主要是围绕基本殡葬服务项目,针对特定群体提供费用减免和公共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本级政府和上级拨款,社会资本参与较少,总体表现为渠道少、数额小的特点。单就石市现行情况来看惠民政策覆盖对象范围较为狭窄、减免补贴额度较低、公平性较差,引起了社会的不满情绪,可见其实施效果有待完善。...
殡葬服务是人们在处理死者遗体、悼念死者及抚慰丧户过程中所提供的各种社会服务,是关乎民生的重要公共服务内容。但当前殡葬领域的制度设计和供给结构却明显呈现出公共性不足且市场化过度的趋向。究其根本,这是政府和社会对于殡葬服务公益性认识不足所造成的。...
殡葬服务内容是殡葬服务现代化的具体表现形式,代表着殡葬行业的形象和风貌,对消费行为产生导向作用。调查发现当前石市各家殡葬机构的服务内容较为陈旧。比如,风水在墓地营销策略中占重要比例。中国人传统观念认为墓地选址影响家族的命运前途,所以风水师成为了行业炙手可热的人才。此外,各家店铺还可提供哭灵、唱戏等项目,他们和相关人员保持着长期合作关系。这类服务的需求对象大多为城中村及县区居民,他们讲求场面,热衷于丧事的大操大办,乐队和流水席十分常见。...
所谓现代殡葬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主要是提供逝者遗体化妆整容、遗体告别和骨灰存放、安葬服务,其工作重心为善待逝者、慰藉亲人。这是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社会分工进一步细化的更高要求。根据对苏州市内殡葬从业人员的问卷调查发现,45岁以上从业人员占本次调查人数的39%,35岁至45岁占本次调查人数的27%,3 5岁以下占3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6%,专科以上学历的占18%,小学及以下学历的占16%,殡葬专业学校毕业人员约为2%。苏州市内缺乏专业殡葬人才的原因之一是殡葬从业人员的年龄整体偏大,学历偏低,95%以上的从业人员都是半路出家,并未接受过正式专业的教育。政府民政机构中,从事殡葬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大部分也是非专业人员,许多都是专业军人,与我国大部分其他地区的情况差不多。...
我国人均占有的土地面积不到0.8公顷,2015年的死亡人口约为975万人。如果死后使用墓地安葬的话,每年将消耗土地近1500万平方米,相当于每年3000个足球场大小。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速,墓地的需求日益增多,许多地方也都面临着“无土可葬”的局面。相比之下各种绿色殡葬显示出了巨大的优势:树葬和草坪葬占地0.4-0.5平方米。绿色殡葬有利于改革殡葬的环境及文化,改善山体的白色污染,促进生态的健康和谐发展,同时也符合十八大会议精神,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目前苏州市辖内共有经营性公墓30家,公益性公墓100余家。为加强对苏州市内的公墓管理,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结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苏州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6月6日发了《苏州市公墓管理办法》。该办法第四条明确了苏州市内禁新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墓地,现经批准的墓地不得扩大国土等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面积,第十二条规定了墓地墓穴的占用面积,单穴不得超过0.7平方米,双穴不超过1平方米,进一步控制了公墓对土地资源的消耗。如今苏州市内凤凰公墓、东山华侨公墓、皇冠山公墓等多家经营性公墓按照公墓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要求对墓区实行了园林化的管理,墓区内部的绿化覆盖率均超过了墓区总面积的80%,大大改善了原有的内部环境,减少了山体的白色污染。...
根据《江苏省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 102号)文件的规定,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费标准统一调整为6000元,苏州市对参保人员及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标准调整为16000元。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或定期救济费计发基数根据《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的通知》(苏劳社险〔2009) 10号)的规定为1800元。丧葬、抚恤金的调整让民众操办丧事时可以减轻一定的经济压力。...
中国的殡葬业最早产生于鸦片战争后的上海、广州的等外国通商口岸。早期的殡葬事业单位是为外国死者服务的,随着西方文化的侵入,有些中国人也逐渐坚守了这种观念,让逝者在殡仪馆内办丧。...
生命文化教育是新时代殡葬事业由“丧事事务性服务向文化性服务”转型的重要举措,生命文化教育有助于提升殡葬服务的品质、丰富殡葬服务的内涵、以及提升殡葬从业人员和殡葬事业的文化自信。...
多年来,天津殡葬行业的改革力度始终难以满足行业发展需求,造成殡葬服务市场发展滞后,主要表现在国营殡葬服务难以满足社会需求,而民营殡葬服务发展乱象丛生,对殡葬服务能力形成了严重拖累。自从殡葬服务市场放开以来,国营殡葬在民间资本的冲击下,业务量逐渐萎缩,收入连年下滑。虽然相关部门推行过各种改革措施,包括重新整合站点、与民营资本合作、建立24小时服务小分队等,但是收效都不大,没有根本扭转国营殡葬服务连年亏损的现象。鉴于此情况,2016年,殡仪服务总站在全市范围内推出3000元包干办丧事惠民业务。就近几年的情况来看,这一举措收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目前年业务量及占市内六区业务总量的比重仍然较低,未有明显增长。...
殡葬服务能力的提升以及殡葬行业的健康发展都离不开有力有效的政府管理,而殡葬服务管理是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仅靠民政等单个政府部门管理难以满足行业发展需求目前实践中存在部门职责不清、协同监管机制不健全、措施手段不足等问题。比如,在殡葬政策法规的出台方面,基本上以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方式推动殡葬服务工作,不能形成有效合力,造成殡葬服务工作在推动中整体缓慢,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对于提升人民群众对文明殡葬行为的认可以及推广普及殡葬行业新政策新服务具有重要作用。为此,天津在新版《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规定,全面禁止在公共区域焚烧迷信用品、焚烧丧葬用品、搭设灵棚等影响环境、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倡导广大市民采取文明绿色的祭扫方式,自觉带动周边人摒弃殡葬祭扫陋习,争做文明市民,树立时代新风。...
由于殡葬服务的特殊性,被服务对象大多处在失去亲人的悲伤情绪中,加之其对逝者的深厚感情,使得其对殡葬服务的形式和质量具有较高的要求。为了满足亲属对逝者的相思情绪,越来越多的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模式不断涌现。天津市比较成熟的服务模式主要包括全时全域家庭追思会、集体代祭代扫、骨灰代葬代撒等各类代办类服务。...
殡葬行业除了提供火化、安葬等日常性的殡葬服务以外,也会在清明节、寒衣节等重要节日期间提供大规模的祭扫服务,此时广大群众现场祭扫的需求在短时间内集中释放,这是考验一个地区殡葬行业服务水平的验金石。为推动丧俗改革,引导市民文明祭扫,自2005年起天津市民政局与天津广播电视台合作,共同创办“清风行动一一都市文明·集体共祭”系列活动,至今连续举办了19年。文明祭扫服务活动形式由最初以殡仪馆为主场的集体共祭仪式,逐步拓展到校园、社区、部队、工地、海上共祭等。服务采用不抱骨灰盒、不烧纸,用灵位牌或遗像代替的简约祭扫方式,在鲜花、烛光簇拥下,伴随轻缓音乐,由专业主持人诵读追思词,表达对逝去亲人的无限思念。通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这一文明祭扫服务模式得到广大群众的积极认可和好评,同时被国家民政部誉为“天津经验”,向全国进行推广。...
节地生态安葬是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在殡葬服务领域的现实应用,对于殡葬改革的深化、殡葬新风的推广和群众治丧负担的减轻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节地生态安葬包括将骨灰撒散到指定海域的海葬和通过撒散、深埋等不保留骨灰、不留标识、不单独留名的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其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目前,全市14个经营性公墓的总开发墓穴数约26万余个,己使用墓位数19万余个,现有墓穴数量越来越难以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殡葬服务需求。...
吴江区于1998年,由民政局和公安局联合发文,对社会上的非法殡葬车辆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工作,在依法整治和取缔非法殡葬车辆的过程中,对符合遗体接运资质要求并重新购买正规殡葬车辆的驾驶员个人,经民政局审批后,统一发放社会殡葬车辆专用牌照和服务标识,并经殡葬服务机构授权,委托其在限定的镇区范围内开展遗体接运服务。在遗体接运服务方面,社会殡葬车辆为治丧群众提供了很多便利,如就近接运、节约时间、缩短路程等等,然而在服务收费标准执行方面,却出现了很多问题,如乱收费、捆绑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致使关于社会性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举报事件一直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