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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政府而言,应大力扶持“生态化”殡葬
政府在施政时,应该在社会化服务方面,对殡葬服务明确提出“生态化”要求,出台“生态化”殡葬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并以有保障的行政执法为手段,在财政、税收和法制等方面引导殡葬服务的“生态化”消费和生产,鼓励可再生能源的使用,鼓励埋葬节地、葬礼节省,遏制奢侈消费。配套相应的“奖惩并举”激励措施,倡导、保护、扶持殡葬服务的“生态化”行为。

在支持殡葬服务“生态化”上,政府的首要工作就是组织制定殡葬服务“生态化”标准。以2009年民政部《全国民政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为契机,导入“生态殡葬”概念,在全国的殡葬标准化工作开展中,明确提出殡葬服务“生态化”概念,制定以碳生产率为依据的服务标准,范围涵盖殡葬服务行业及相关行业中的全部服务和管理活动,其内容包括殡仪馆、公墓、殡葬服务公司等单位的各项业务、每个流程、每个岗位。地方政府对殡葬单位的节能减排设备技术的投入进行规划设定、目标考核与效果奖惩,真正使“生态殡葬”有标准可依。
2、对于殡葬单位而言,应该把“生态化”作为自己的第一目标,尤其是代表着行业标杆的国营殡葬单位,更应该率先树立榜样,起到引导作用。殡葬服务单位应清晰认识“生态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每个殡葬单位都要建立“碳约束”观念,增强为碳排放买单的主人翁自觉性。主动作为而非被动接受,甚至是消极对待,积极贯彻“生态化”标准,使殡葬服务成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企业行为。同时,作为企业主体,应加大殡葬设施改造的力度,在节能减排、除烟去味、减少石材的使用、绿化环境、情感殡葬、科技殡葬等方面努力。并将传统的殡葬“一条龙”服务全面转化为“生态”一条龙、“惠民化”一条龙,不断改进殡硷、告别、安葬、祭祀等服务方式,改变过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随意性。
3、对于殡葬消费者而言,应改变观念,走“生态殡葬之路”。这主要体现在两方面:舆论的有意引导和消费者的自觉行为。通过社会舆论,引导人们理性看待殡葬,看到生态殡葬给整个社会带来的巨大变革;通过“崇尚科技、反对愚昧”、“崇尚生态、反对浪费”、“崇尚情感、反对形式”等的宣传活动,提高消费者的公共科学素养,形成生态消费观念,自觉购买生态殡葬服务,将生态理念贯彻到亲人的最后历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