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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方政府殡葬领域关注度低
由于殡葬领域是一个极冷门的领域,属于官员、学者、社会各界不愿提及的领域,所以殡葬在政府的工作过程中是不太愿意关注的事项,但殡葬服务收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本人查阅了2013年至2022年的十年的《徐州市政府工作报告》,仅2013年1次、2015年3次、2016年2次、2022年1次提到了“殡葬”2字。可见,政府对殡葬领域的重视程度的确不够高。对于民政部门的编制给予不充足,市民政局12个处室仅有48个行政编制,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民政局6个科室仅核定约10个行政编制。

2、自收自支单位性质属性所决定
与财政拨款单位的最本质区别是,徐州殡葬事业单位性质是自收自支,而自收自支单位的经费需要自给。一方面,殡葬事业单位既要创造社会效益,对社会做贡献,体现其公益性;另一方面,殡葬事业单位还需要创造经济效益,参与市场竞争,保证职工的正常收入及单位的正常运转。因此,殡葬事业单位为了自身的发展,在价格方面势必影响群众对殡葬服务的满意度。
3、殡葬领域法律及规范更新过于缓慢
缺乏统一的殡葬法规体系建设法律文本。尽管我国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殡葬领域的管理过程中是可以依据的,但目前我国尚无一部殡葬法出台。这让在执法基础上显得底气不足的中国殡葬管理,缺少一定的法律权威。而且,行政强制法出台后,《殡葬管理条例》与相关法律衔接不够。随着《江苏省殡葬条例》的颁布实施,《徐州市殡葬管理办法》拟于2022年被徐州市政府废止。但是,在废止之前和废止的时候,往届徐州市政府没能根据国家及省相关管理条例及时更新自身管理办法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