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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殡葬业改革迈出了新步伐,逐步完成了由“管制型”向“服务型”、由“封闭型”向“开放型”、由“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苏州名流园,上海公墓

第一殡葬管理制度有了很大改变。“政事不分,管办合一”的管理方式被打破,扬州市民政部门把殡葬管理的职能和经营的权责进行了分离,让殡葬管理处与殡葬服务中心脱钩,实行管办分离,完善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扬州市政府对殡葬服务监督机制的改革加以促进,对服务价格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对价格机制予以规范,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政府积极推动殡葬执法队伍的建设,以利于创建科学和环保的社会殡葬文化。
第二改革土葬实行火葬,对丧葬陋习革除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本市城区及农村地区的火化率己达100%,遗体火化后的处理方式得到了很高的重视,骨灰寄,草坪葬等少占或不占土地骨灰处理方式得到了大力推广,己经被群众广泛接受。我市积极推行公墓化安葬,加快各辖区殡仪馆、公益性墓地等殡葬配套设施建设,大力倡导生态安葬方式,以解决滥埋乱葬等问题。对殡葬礼俗中不文明、不科学的现象我市通过制定规范,强化殡葬服务管理,加强文明殡葬宣传等方法加以改革。
第三殡葬救助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在民政部的指导和推动下,扬州市出台了惠民利民的殡葬政策,对取得市区户籍的居民进行了覆盖。目前,扬州市区户籍(不含江都区)在市区范围内死亡并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含市区户籍在外地死亡并在外地办理火化事宜的人员),免除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具体免费标准为,遗体接运费150元(C8公里以外超出部分自理);三天内遗体冷柜冷藏费180元;普通设备遗体火化费830元(含遗体消毒费);一个价值300元以内的骨灰盒。上述免费项目均指在扬州市殡仪馆内发生的殡仪基本服务项目,1460元为最高免费限额。